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
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工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国家财政部、教育部在全国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。奖金额度为4000—8000元/人。本年度评定工作现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 资助对象
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全日制本专科学生,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全日制本专科生。
2、 申请基本条件:
(1)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道德品质优良;
(2) 自觉遵守宪法的法律,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生活俭朴;
(3) 身体健康,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;
(4) 学习成绩优秀(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班级平均前20%)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(同专业录取分较高);
(5)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;
(6) 违反校规、校纪,受警告以上处分者,考试及考查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。
3、 评选程序
a、本人申请。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材料(2000字左右),主要介绍自己如何战胜困难,取得优异成绩,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高考成绩。
b、上报。于周二下午3:30前将个人材料、申请表上交院办(C楼305)。逾期后果自负。
c、院系评选。由学院书记牵头,院领导、辅导员及班主任对申请者进行联评。
d、公示。学工处在全校予以公示,不符合条件者,将取消该生资格。
4、 注意事项
a、班长必须将此项评定告知班级每位成员
b、每班限报2人,由班委、团支部成员及班主任老师共同确定候选人人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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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.11.8
附: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
200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班级: | |
姓 名: | 家庭地址: |
家庭年收入: | 上学年学习平均分/高考成绩: |
班级推荐意见: | |
姓 名: | 家庭地址: |
家庭年收入: | 上学年学习平均分/高考成绩: |
班级推荐意见: | |
班委、团支部成员签名: | |
班主任意见: 签名: |
2004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