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新葡的京集团网址3688801、02级同学: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,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、立志成才,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,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。根据我校“十佳大学生” 评选办法,特此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“十佳大学生”10名,“十佳大学生”提名10名。
二、提名名额分配
本次评选提名名额共20名,由各院系评选产生,其名额分配如下:
1.新葡的京集团网址368885名;
2.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名;
3.人文与管理学院3名;
4.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名;
5.外国语学院1名;
6.数学系1名;
7.海洋学院2名;
8.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名。
三、评选日程
1.
2.
3.
4.
5.
6.
7.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报名、审核、评选及材料整理工作。
2.参评人选的评定和选拔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规定进行。
附件:新葡的京集团网址36888(威海)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办法
二○○五年三月十六日
新葡的京集团网址36888(威海)
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
为了有效地开展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,特制定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关心集体、尊敬师长、乐于助人、品德优良;
2.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秀,在校学习平均分(五或七个学期)在82分以上;
3.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及相当荣誉称号者;
4.具有我校普通统招学籍的三、四年级本科生;
5.在某一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者,第2条或第3条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。
二、评选时间及人数
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,届时学校将表彰“十佳大学生”10名,“十佳大学生”提名10名。评选活动于每年3月份开始,4月份结束并颁奖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办法
1.评选活动的宣传;
2.本人申请,按要求填写申请表,将申请表(有关证明材料)及申请表电子版上交院系辅导员;
3.院系召开评选大会,认真组织评选,审核申请人条件,产生提名人选;
4.上报提名人名单及个人资料书面材料2份,资料包括:申请表、登记表、在校学习全部成绩单、3000字的事迹;电子版1份,资料包括:申请表、登记表、3000字的事迹材料、1张彩色4寸数码照、个人获奖情况汇总表;
5.对提名人的资料进行公示,对因弄虚作假而获得院系提名者,经核实,将取消参评资格,并不再增加所在院系的提名人选。如有徇私舞弊,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,同时通报有关部门。举报应在公示时间范围内进行。
6.校评委会初评,产生“十佳大学生”候选人13人;
7.举行评选大会,由专家评委和学生代表评委投票,产生“十佳大学生”人选。
四、表彰与宣传
学校召开表彰大会,为“十佳大学生”颁发荣誉证书和马祖光奖学金,为获得“十佳大学生”提名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,并将“十佳大学生”事迹材料印发成册在全校进行宣传。
五、评选机构
学校和院系分别成立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委员会。校评选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,负责制定评选细则与办法,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,办公室设在团委;院系评选委员会由院系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,负责对院系提名人进行评选、审核。校评选大会的评委由校评委会聘任。
校评选委员会组成如下:
主 任:王建文
副 主 任:马家辰
委 员:黄平星 崔令江 张步先 杨东霞 王彦岩
办公室主任:王彦岩(兼)
办公室副主任:刘 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