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校庆主题文艺作品的通知

关于开展校庆主题文艺作品

征集活动的通知

各团支部:

为庆祝我校建校20周年,弘扬哈工大精神,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,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我校将开展以“我与哈工大(威海)同成长”为主题的校庆文艺作品征集系列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活动主题内容:以“我与哈工大(威海)同成长”为主题,以弘扬我校“规格严格、功夫到家”的传统精神,讴歌学校的历史发展和丰富的文化底蕴,展现我校区建校20年来的辉煌业绩为主要内容,创作各类文艺作品,充分展示我校学子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,承载工大人的情怀和希冀,表达爱校、建校和对校园美好生活向往,作品要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可传播性

一、征集作品范围

1、主题原创校园歌曲类
    单独歌词征集截止到4月20日,作品必须为16开打印稿;歌曲征集截止到5月20日,为16开打印或誊写,须注明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。作品尤为欢迎打印稿及录音小样(作品一律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)。

2、主题征文作品类

文章体裁为诗歌、散文、小说等皆可(字数不限),作品必须为16开打印稿。

3、主题艺术作品类

1)绘画:国画、油画、水彩、版画、漫画(尺寸均不超过2开)

2)书法: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

3)摄影:尺寸均14吋

4)DV作品:(不超过20分钟)

5)FLASH动画作品(不超过5分钟)

二、征集对象:全校在校学生、教职工。

三、征集作品要求:

(一)形式、体裁和风格不限。
   (二)作品为新创作或近两年来创作未经发表和未参赛的作品(每位作者限定作品3件以内)。

四、报送作品要求:

作品交至各院系团委(团总支),除歌词作品需提前交送外,其余作品征集截止到5月20日,由各院系将作品统一送交校团委,每件作品须填写作品登记表(见附件),标明作品题目,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等。

经评选,其中入选的校园歌曲类的优秀作品作为校歌进行编辑、谱曲和录制,并可以选送参加威海市文化局举办的“国土资源杯-歌唱威海”歌曲创作大赛,其他类入选的作品将作为校庆优秀纪念作品展出和展播。

五、评奖:
(一)大赛评选阶段,届时将举行评委会进行统一评审。2005年6月初完成评选后,将在网上公布评奖结果并通知作者本人。
(二)大赛设奖:作品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。

(三)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归属:获奖作品的所有权(包括出版、传播使用权)归属学校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网址36888(威海)委员会

2005年3月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更新时间:2005/03/22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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